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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个人总结5篇

个人总结帮助我们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写一份个人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司法行政个人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篇1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xx年和20xx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篇2

20xx年x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对农林水职能中存在的隐患和重大矛盾及时排查和处理,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及时妥善处理群体信访事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现将x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茜任主任,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行政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明确行政调解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确定了行政调解范围:我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行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农林水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本机关调解的纠纷、人民调解移送的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本机关调解的`其他纠纷。

(二)坚持行政调解的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坚持合法性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做无原则的调和,不片面追求调解率;坚持中立原则。作为行政调解的行政机关,做到了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

(三)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以建立健全农林水行政执法制度为先,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我局专门设立了局长接待日,每周二安排一名副局长接待来访群众;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无理上访事件的发生。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单位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领导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事件的责任科室,将追究相关责任。努力将行政调解事宜尽早化解。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篇3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的进展,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有新的突破,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有新的`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的面貌。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0条,出黑板报70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0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0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0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篇4

20xx年,北屯工商局广告工作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状,认真履行广告监管工作职责,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商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区局领导20xx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北屯工商局贯彻落实区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北屯工商局20xx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并结合北屯工商局20xx年硬性指标任务,按季度进行了细化分解及责任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任务,量化业务指标。为更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方向。

二、强化广告监管,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

(一)严把广告准入制,规范广告市场主体行为。

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广告经营登记做到严格审查,依法登记、审批,进一步强化对广告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时限、程序严格审查和依法登记户外广告,建立和完善本辖区户外广告登记档案。20xx年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10户,做到台帐齐全和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广告经营资格审查及信息摸底。

按照“数据准、责任清”的.要求,对北屯辖区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截至目前北屯市域范围内共有广告经营单位63户。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1、为了净化广告市场,严查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创建文明城市,北屯工商局召开广告经营单位约谈会。

在约谈会上,北屯工商局副局长胡浩同志向与会人员通报了目前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商部门如何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企业如何自律等问题作了强调。同时要求市域电视台、广播电台等相关媒体单位对违法虚假广告进行自查,暂停播出医疗、医药、保健食品等广告,对所有拟播出广告内容进行重新审查,确保真实合法,不做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强化行业自律,共同为净化广告市场做出努力。通过约谈会,工商部门广告监督工作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实现了工商部门与广告经营单位面对面的沟通,达到“零距离”目标。

2、根据《北屯市整顿虚假违法广告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广告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北屯工商局共查获违法广告案件1起,案值0.1万元,罚没款0.2万元。

3、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新《广告法》宣传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借助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宣传平台,对新旧《广告法》进行全面比对分析,梳理新法修订亮点,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开展新《广告法》培训,对新《广告法》进行全面解读和深入讲解。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我局干部利用日常巡查、登记注册、深入企业、走近校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广告法》关于广告管理、广告发布、公益广告等方面的新规定,普及广告法律知识。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播放刊登相关信息和在人群密集场所组织宣传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为新《广告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加大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把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房地产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查虚假违法广告。约谈广告发布单位,要求其对已经发布的广告进行回头看,主动整改涉及新法调整的违法广告行为。目前已约谈广告发布单位12家。

三、广告协会因为条件不成熟暂未设立。

四、开展广告监测工作情况。

20xx年,我局共监测广告经营单位2家,监测广告325条,其中:药品广告5条,医疗器械广告0条,农兽药广告0条,食品广告1x条,酒类广告23条,化妆品广告24条,医疗服务广告0条,房地产广告20条,金融广告0条,家用电器广告20条,减肥食品广告0条,其它商业广告173条,非商业广告45条,基本能够按照《广告法》发布广告。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篇5

为了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预防和化解争议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根据溧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现就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网络,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各行政职能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司法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明确专人为行政调解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同时落实了工作经费,解决调解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公布调解人员名单,受理电话和相关调解方式。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制度,如:统计报告制度、公开执行制度、信息宣传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重点突出了责任考核制度,将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晋级、晋升挂钩。

(三)、精心组织协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一是抓好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来共开展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200多人次,使调解员严格按《溧水县行政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调处矛盾纠纷。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xx年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矛盾隐患16起。三是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司法调解衔接化解纠纷5起,再如:优德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与人民调解衔接矛盾纠纷36起,如:田友萍计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陈小云医患纠纷处理等。20xx年我镇共受理行政矛盾纠纷71起,调处成功69起,调处成功率达97.3%。20xx年受理行政矛盾纠纷24起,调处成功23起,成功率95.8%。

二、行政调解工作的特色亮点。

(一)、调解资源整合作用发挥优。在各种调解机制衔接上下功夫,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联调作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使社会矛盾得以迅速化解。

(二)、提高调解素质方法作用佳。加强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案例剖析会、法院观摩庭等形式,有效地发挥人员的作用,促进了行政调解的成功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行政调解培训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行政调解队伍的工作能力,决定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因此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应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培训为主,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为补充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重点培训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如: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二)、加大对行政调解的`投入,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加大对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调解队伍健全。加大对工作场所的改造,做到设施完备齐全。同时加大对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联动调解机制作用。

我镇将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夯实行政调解基础,扩大行政调解范围,加大多调对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作用,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

(一)、工作程序规范性不够。工作中的难点较多,最主要的是调解程序规范性不够,应对调解员加强程序规范性学习。

(二)、调解衔接工作仍然困难。目前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在行政部门调解过程中,缺乏时效性,因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