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机构,它是一个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燃气、广场、下水管道、城市养犬、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局职能

1、按照国家及省、县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监护、管理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2、负责城市亮化工程的管理。

3、负责城市人造景点、园林绿化的管理。

4、负责城市物业管理、户外广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管理。

5、负责城市道路标线、标志、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

6、负责城市污水排放及管网的管理与维护。

7、负责建筑业市场街道堆料、开挖道路、管线入网的管理与维护。

8、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占用、排污设施占用、管线入网、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

9、组织制定公共事业服务规范,积极推进社会服务承诺制。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共事务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城市公共事务的事业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公共事务和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全市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旗区拟定本级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研究拟订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行政权力;市城市公馆事务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并负责考核旗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城市公共事务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根据需要统一调动各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力量,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突发性和临时性任务。

(五)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改造工作;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的管理及维护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养护招投标工作;参与对相关企业运营的监督工作。

(六)参与推进数字化、精确化、长效化城市管理。

(七)受理城市公共事务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主要培养在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及后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公共服务的管理者、领导者和政策分析人才及高级职员。

主干课程:

社会调查、秘书工作、社会工作实务、非营利组织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区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现代公共管理基本理论,具备社会信息调研、沟通协调、广告策划和文案处理等能力,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公共事务管理局面向城市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维护,提供和加强就业岗位,社会保障服务,兴办和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及时发布有个社会信息,为社会公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参与公共事务提供有力的保障和创造相关的条件。

公共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

1、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

4、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5、指导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控工作;

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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