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是属于资产类科目。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是用来核算商品已经发出,但是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这个经济业务。其会计分录是:

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等。在会计核算中,发出商品不能作为销售处理,而必须在收到货款后,销售才能成立。

发出商品时,会计上一般借记发出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

收到发出商品的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发出商品成本(或按比例结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发出商品(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是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406,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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