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指事,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份.
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 “监”,表示它的韵母与“监”字一样(古音及部分方言);“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两字韵母相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艾迪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