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安来为您解答“菜市场摊位转让一般是跟谁签合同?”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将位于号摊位转让给乙方使用。
2.
该摊位的租金已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产权人(房东),为保障乙方的权益,甲方需在转让后无偿联系房东与乙方另签租赁合同。
3.
双方商定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元),此金额包含:剩余房租(剩余房租至)、押金及库存货物。
4.
转让费须签在订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甲方开具的收款证明或银行转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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