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内容:
1、1988年巴塞尔报告,口诀:“84”
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率不得低于4%。
2、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口诀:“最简约”
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
3、2010年巴塞尔协议III,口诀:“港资流过”
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港)、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资)、建立流动性风险量化监管标准(流)、确定新监管标准的实施过渡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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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内容:
1、1988年巴塞尔报告,口诀:“84”
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率不得低于4%。
2、2003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口诀:“最简约”
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
3、2010年巴塞尔协议III,口诀:“港资流过”
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港)、强化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资)、建立流动性风险量化监管标准(流)、确定新监管标准的实施过渡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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