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交通银行始建。
李经楚 1908年任交通银行第一任总理[2]中华民国成立后,交通银行受中央银行委托,与中国银行共同承担国库收支与发行兑换国币业务。
1928年,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交通银行条例》,交通银行成为扶助农矿工商的专责银行。交通银行成立之初,总行设在北京。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接管了位于上海公共租界外滩14号的德华银行的文艺复兴风格的4层大楼。
1928年,随着全国政治中心从北京转移到南京,交通银行也将总行迁到上海外滩14号。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交通银行将总行迁到重庆。
1946年-1947年,上海总行重建为艺术装饰主义风格的6层大楼。
1951年交通银行总行于迁回上海,上海外滩14号行址由上海市总工会进驻至今。
早期发钞行[2]1958年除香港分行仍继续营业外,交通银行国内业务分别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在交通银行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现称中国建设银行)港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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