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包括三个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形式和内容,原因和结果等基本范畴。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坚持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不能孤立片面。
其二,事物间存在着因果关糸。
其三,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其四,一切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辩证法3个观点
对立统一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质量互变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否定之否定
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在肯定否定规律中重点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发展观,联系观,矛盾观,辩证否定观(既是联系的环节,又是发展的环节)。
有以下八大观点:
(1)联系的普遍性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2)运动和发展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和发展的普遍性;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要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
(3)规律
规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认识和利用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4)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6)内因和外因
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7)量变和质变
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8)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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