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气象灾害的严重程度。《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三条,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蓝色即Ⅳ级(一般)、黄即Ⅲ级(较重)、橙即Ⅱ级(严重)、红即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种类由原来的3种增加到10种,为人们所熟悉的黑色台风预警信号将退出历史舞台。
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新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Ⅳ、Ⅲ、Ⅱ、Ⅰ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同时以中英文标识,与国家的所有应急处置等级和颜色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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