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类的互联网项目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客户在注册的时候阅读的那个须知里明确的说明了,所有的账号,个人和机构注册的账号所有权归平台,用户只有使用权!包括微博,微信,还有抖音啊,这些都是这样运作的!所以按法律程序来讲,删除作品什么的,是属于公司内部对自己产品的调整,跟用户没关系的,这就是互联网行业流氓的地方,我们经常开玩笑,你要笑死我继承我的微信微博什么的,继承不了,所有权是人公司的!至于说平台上的资产,归谁,你连账号都是别人的,那里来的资产,人家也合规,合法,没毛病!
至于我们怎么看?站着看,互联网行业都一个吊样,你能咋样,你的看法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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