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规定宣示了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合法经营的抖音账号等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抖音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商业经营的抖音号当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有准物权的属性,具有一定的价值性,故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
但因抖音号的运营与注册人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同时这类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稳定性差,如何进行认定其经济价值暂无相关规定,所以对于抖音账号等这类网络虚拟财产不能简单的当作普通财产来进行分割,应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抖音号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有财产属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但抖音号的运营与注册人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好简单的当作普通财产来进行分割。
可以一方取得账号,给另一方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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