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这个问题有点严肃,如果这个男人与这个女人不认识的话,这应该是色狼,当事人可状告性骚扰或给与一耳光,教训这类,胆大妄为的色狼。
如果说:俩人原本就认识,心中早就对这女人有爱意,女人也心知肚明,不经意间突然在电梯里相遇,心中不觉然起难耐的烈火,不由自主产生此类动作,女方又不反抗的情况下,视为朋友之间的暖心关怀,除此行为外,别无其它主动应视为撩妹。
题主所提问题应该是亲眼所见,但应该有阐述说明其双方的反应为好,象这类事件除当事人双方以外,旁人只能有等观望,无话可说。只于行为的性质好坏,也只有女人自己而知。
好了不多话,情伤回答回毕,写于2018年10月27日晚。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说道德缺失不犯法,法律不责你情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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