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
故事发生在高度经济物质文明,高度精神文明的城市,无论爱或痛都要往前走,都要依照尘埃制定的规则改写生涯——
离开家,最熟悉的地方到最陌生的地方,毅然决然彻底放弃最大的权利,神圣的平方米,一线城市,出家,奔走,流浪。
他认为真理最大,垃圾桶太小,一座城市一转眼堆积如山,不留神就会排山倒海,就会卷土重来。
他拥有了最值得考量的利益,如同离开脆弱而敏感的亲情,退了出去,退的干干净净,住进出租屋。
这座特大城市,几千万人里甚至没有他的一张身份证,没有一个人愿意认识他,没有一件干净的可以换洗的衣物,几十年如一日,蓬头垢面。
他长发齐肩,胡子拉碴,嘴角不时说出三国,论语,左传。出租屋安静而温馨,他用微薄卑贱的力,资助一个个年轻迷途的流浪者走向光明。
从出租屋到垃圾聚集地,一千次从最熟悉的地方到最陌生的地方,一千次不厌其烦,那颗金子般的灵魂煜煜生辉。
一千次挖掘同一个理念,人类贵贱贫富贪图的一切到来之前,夜空散落的星辰,看到永恒。
他什么也没经过,,只是逃避家族,只能说是个善良的,用了无奈的办法,有时候老子应该考虑儿子的想法,他是读书人,沒有社会办法抗争的,只能说,半个悲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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