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湖北因辣条标准打架,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相信辣条这个东西大家都不陌生吧,反正小编我上学时候是经常买着吃的,现在工作了,有时候馋那个味道了,也会买。当河南、湖北因辣条标准打架,作为重度辣条热爱者的我,第一时间就关注了!

“打架”的起因是8月3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4期),公告显示包括卫龙亲嘴烧、小面筋在内的23个食品批次"不合格"。

公告显示,南漳县东方天天乐购物广场销售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嘴烧(红烧牛肉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63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31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

该商场销售的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漯河卫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面筋(香辣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07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80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

9月4日凌晨一点多,卫龙食品通过其官方微信号发布一则《郑重声明》,声明中称卫龙辣条,合法合规。如下图!

在具体说明中,该声明提到:我公司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现河南省地方标准现行有效,市场上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及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吃一包卫龙辣条压压惊?这次"辣条届"确实有了"一惊"。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分别以邮件和电话形式致电卫龙,其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所说内容已经在《郑重声明》中体现,而对于其它问题则表示"不清楚"。

不过该负责人一再表示其符合河南标准,并已就抽检一事和湖北食药监对接。

既然"合法合规",为何在湖北抽检时"不合格"呢?

湖北省食药监相关负责人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对卫龙食品的查处并非是两省标准"打架",而是以国标对其进行查处。按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下简称"国标2760"),山梨酸钾与脱氢乙酸可以使用的食品类别和目录未包括调味面制品。

"我们对于国标的理解有时候存在误区,实际上,依据国标,允许添加的在目录中会有,不允许添加的则不在目录中,"他说,辣条里面使用防腐剂就是违规。

河南商报记者查询"国标2760"发现,该标准中尚未收入调味面制品这一食品类别。而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把辣条归类于"糕点、膨化食品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以脱氢乙酸计)在"糕点、膨化食品类"中允许添加。

据此,对于卫龙所称的符合河南地区标准一事,湖北省食药监该负责人表示地方级的标准应该以国家级标准为准。

面对辣条界这样的“标准不同”,你有啥看法?欢迎评论!

(编辑 SSJ)


谢谢邀请,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要搞清这个问题其实还比较简单,我来简单说说。

卫龙公司所在地为河南而非湖北

卫龙辣条的生产厂家为河南省漯河市一家公司。作为一家全国知名的企业,肯定会在当地贡献不少税收,只要不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当然要鼓励支持该企业的发展,让企业为当地带来更多的税收。河南里说当然支持卫龙的发展,而湖北就不一样了,对辣条是否合格的的检测不用考虑税收的问题,自然能放开手脚好好检查。从而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结果。

国家未公布辣条标准,河南湖北均使用自己的标准

由于国家至今未出台辣条的卫生标准,不少地方自行出台相关标准。湖北把辣条归类为“调味面制品”,而湖南把辣条归类为“膨化类、糕点类”,这就是出现湖北说不合格,河南说合格的根本原因。

湖北河南两地互怼,互不相让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辣条抽检情况通报,明确指出卫龙辣条不合格。河南却列举各种标准,证明卫龙辣条合格,这让两地都陷入争执中,谁也不愿意说自己做错了。看过相关报道应该知道,河南执s行的2007年制定的标准,而湖北则执行的是2017年的标准。虽然我是一名湖北人,但严格来讲2007的标准真的可以换了,湖北2017年的标准比较靠谱!

目前,湖北食药监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而产品在河南销售并没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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