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之问,显得极不厚道的!
河南水灾,造成数十人不幸遇难,十数万民众必须转移解决临时居住问题。有官方通报这次灾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达数百亿元之巨。且,河南的暴雨灾害,尚未结束。
河南水灾巳牵动亿万人民的心。
一些慈善机构,以及众多的爱心人士,已行动起来。
做为所有志愿,并具有能力的企业(包括所有的行业)及个人,向河南灾区老百姓表达爱心捐赠钱物,其行为高尚,值得支持钦佩。
但这个捐赠行为,不能搞强行指派那个企业,或强迫某个人必须去捐,不捐似乎是“大逆不道”。国家並没有这个规定吧?
现在,每当灾难来临的时候,一些媒体人不去报道灾区的具体焦点,不去引导人们怎么样防范灾害,以及应该吸取教训什么的,却一古脑热炒各路明星捐款数目,在舆情上似有引导不正之嫌。
志愿捐赠,不能演变为逼捐。
也不应该拿捐赠数目多少,用来做为衡量爱心的唯一标尺。
至于点起名让大衣哥为河南水灾捐款,这“逼捐”味也太浓烈了吧?
再说,就娱乐明星这一块,大衣哥的收入,似乎也不是冒尖的吧。
即便题主想搞个“逼捐”玩玩,拿大衣哥开涮,有失“精准狠”呢。
听说那几个字很值钱,就把它捐了吧,省得坏人总惦记着。手到勤来之笔!(不是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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