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又现大头娃娃,无良商家把饮料当奶粉卖,致多名儿童停止发育,如何评价?

2003年,阜阳发现多起大头娃娃事件,一些假冒伪劣奶粉以低廉的价格进入阜阳农村市场,很多婴儿喝下这些营养成分不达标的假奶粉,出现重度营养不良,头部浮肿,被称为大头娃娃。

此后,国家加大了对假奶粉的打击力度,2008年的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更是枪毙了两名主犯,让犯罪分子知道,奶粉造假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

如今,湖南郴州大头娃娃再现,但这一次的元凶却并非假奶粉,而是打着合法外衣的固体饮料。据报道多个儿童因长期服用这种维生素D等多种营养成分不足的固体饮料,导致缺钙,患儿出现佝偻病,导致出现头部方颅畸形,形成大头娃娃,整体身体发育都受到影响。

这些家长为什么会给孩子吃并非奶粉的固体饮料呢?这要说到一款特殊的奶粉——特医奶粉。

特医奶粉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的简称,主要是针对早产儿、体重偏轻的婴儿及过敏婴幼儿研发配制的特殊奶粉。

特医奶粉有着严格的入门限制,研发、生产成本均高于普通婴儿奶粉,价格高昂,一桶400克的特医奶粉,价格多在300元以上,比800克的顶级进口婴儿奶粉还要贵。

这样,造假特医奶粉比普通奶粉利润高多了!

但特医奶粉造假被查到的话,处罚肯定要大于普通奶粉,直接造假者少了,毕竟与钱财相比,性命更重要!

不过有些企业搞起了擦边球,仿照特医奶粉配方,生产出一种产品,包装、售价都与特医奶粉相似,但是却归类到固体饮料里。

“固体饮料”的入门门槛低多了,其执行的国家标准 GB/T29602,仅要求蛋白质含量达到 0.5%~1%,即使是蛋白型固体饮料,也仅要求蛋白质含量大于4%,对于其它营养成分没有要求。

这样的固体饮料,包装上仿照特医奶粉,也印上“为蛋白过敏人群提供营养支持”等等,成分表上也密密麻麻印刷上几十种营养成分(笔者数了一下,一款仿特医固体饮料成分共26种,而另一款正宗特医奶粉的营养成分则是36种),价格上也参照特医奶粉,定个奇高的价格,普通百姓还真有可能误以为它就是一款高档特医奶粉!

某品牌仿特医固体饮料成分表

某品牌特医奶粉成分表

再加上一些无良商家的不良导购甚至一些利欲熏心的医务人员的极力推荐,让一些对特医奶粉缺乏辨别能力的家长花了大价钱购买了这些营养成分不足的固体饮料,长期按照奶粉饮用,必然会对孩子健康造成损害。

从2019年6月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就对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山东梵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固体饮料”冒充特配粉进行销售进行了通报并处罚。

但打着特医旗号的固体饮料仍然没有绝迹。这提示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仍要加大监督、宣传、处罚力度,宝爸宝妈们要多学点知识。

正宗特医奶粉两个标志:

一、产品名称中有“特殊医学用途”六个大字。

某品牌特医奶粉箭头所指

二、产品注册信息,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TY为特医简称)。

某品牌特医奶粉箭头所指


近日,据媒体报道,部分因对牛奶过敏的儿童,在购买氨基酸奶粉时,在母婴店导购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名为倍氨敏的“奶粉”,然后部分儿童出现了湿疹、拍头、头骨畸形等发育滞后现象。

后来经过记着的走访调查,才发现这所谓的倍氨敏“奶粉”,实际上是“固体饮料”,并不具备孩子生长过程中需要的足够营养因素。

虽然其在罐体标注了固体饮料标识,但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许多人将其作为“特医奶粉”使用,最终导致出现了佝偻病。


一、配方粉

此次的倍氨敏在罐体上标注了“配方粉”字样,使许多家长认为这是一种“奶粉”,但实际上我们想要判断购买的产品是否是奶粉,则需要看背面标签中的产品类型,如果类型为《蛋白型固体饮料》,显然是不算奶粉行列的。

同时,在标注净含量的位置,通常普通配方奶粉将以国食注字yp开头;而特殊医学配方奶粉,则是以TY开头。

奶粉品质一直父母最为关注的方向,通常来说父母习惯于使用价格来判断奶粉质量,毕竟在市场交易中,价格越高则意味着越高的生产成本,或是背后的品牌质量保证,确实是一种有效判断产品质量的方式。

但并不是所有时候,这种判断都是准确的。


二、误导

虽然最终调查显示,罐体在显眼的位置标注了“蛋白固体饮料”字样,但很多受害家长表示,他们购买的原因都是来自母婴店的推荐。

想象一下,我们家里老人购买保健品时,其实也是这种情况,虽然保健品可能在显眼位置注明了不可替代药物。

但销售人员却会给出完全相反的答案,将保健品吹的神乎其神,然后将成本几块钱的产品,卖到几百、上千。

虽然倍氨敏在罐体中标注了蛋白固体饮料标识,但销售人员是否有夸大宣传的成分?销售企业是否有刻意误解的倾向?

这个我认为还是有的,毕竟其在宣传彩页中,清晰的表明了适宜人群为乳糖不耐受的特殊体质宝宝。

倾向性的刻意打造自己为“奶粉”,导致严重后果后又说自己是“固体饮料”。


三、 职业道德

实际上,我很想知道参与到销售环节的人,是如何克服自己内心道德谴责的,是什么让他们可以在没有进入深入了解的情况下,故意的引导顾客购买这个产品?

如果说他们不知道这个产品无法给宝宝当作“奶粉”使用,我认为是有可能的,但母婴店的店长、经理、或者说是负责采购环节的负责人,他们知道吗?

我认为是知道的,那么是什么让他们愿意承担这种风险,蒙蔽员工、蒙蔽消费者的?毫无疑问那就是利益。

那么,厂家的员工是否知道厂家的“小心思”?显然也是知道的,那么是什么让他们不顾自己的道德谴责,毅然决然的参与到生产销售环节?毫无疑问还是利益。

但如果自己所赚取的巨额利益,是建立在他人无法弥补的痛苦之上的,这个利益可以获取的心安吗?

或许职业道德这个词,已经被遗忘了太久,“当资本来到人间,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肮脏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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