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别人的刀架在你的脖子上,你还会考虑会不会把他弄死,会不会防卫过当吗?

在意大利黑手党的总部西西里,一个黑手党的头目,经常欺负一个杂货店老板,黑手党头目高大威猛,横行霸道惯了,平时地上跺一脚,地都要抖三抖,整个西西里无人不怕,连当地警署也毫无办法。杂货铺老板矮小,长得其貌不扬,骄横惯了的黑手党头目根本就不把对方放在眼里,可有一天,这个杂货老板忍无可忍,一刀把这个黑手党头目杀了,警方过来一查,不得了,黑手党大人物。

这是个真实的事情!网友们可以查一下。

今天想起这个故事是看到昆山的反转杀人案。同样,白衣男子和故事里杂货铺老板一样,都是老实人,平时不会去惹事生非,大多时候是多一不如少一事。可一旦被逼急了,忍无可忍了,己经毫无退路了,就会拼死一搏!

从网上资料来看,死者龙哥级别不一般,平时也是呼风唤雨惯了的人物。车子,女人,票子,典当行,享受着快乐而幸福的生活!一般的平民老百姓在眼里都是待宰的羔羊。欺负人久了,便会产生一种看到被欺负人认怂或跪地求饶的乐趣!而且乐此不疲,鲜逢反抗者!

这次龙哥又兴趣大发,发现白衣男子电动车挡住了他车子的去向,下车打他几下竞不还手!以龙哥之经验,这个是个软楴子,便冲上去亲手教训,自诩练过功夫的龙哥竞打不趴白衣男子,心中大为光火,竞有我龙哥摆不平的人,今后怎么在弟兄面前混?这脸面,这威信,以后谁还会服从?

怒气冲冲的龙哥返回车,拿起大砍刀,直扑白衣男,一下,二下,接连九下砍在白衣男子身上,直打得白衣男疼得左躲右闪,大脑一片空白,心想,今天只怕死定了!对方又是宝马,又是刀,还是满身的纹身,这天降横祸,自己怎么死的都无人知晓。内心已是绝望!

谁知命不该绝!

谁知龙哥凶残过猛,用力过度,大砍刀脱手而飞,飞了出去!

被刀砍疼了,砍怕了的白衣男子向刀扑过去,生怕龙哥抢到刀再来伤害自己!

龙哥在刀脱手的瞬间也扑上去抢刀!

说时迟,那时快。二人拼了命的扑向刀,二人又同时抢到了刀,白衣男抢到了刀柄部位,龙哥抓住了刀子的前大半部份,双方便开始夺刀,龙哥一心想把刀夺回,便使劲把刀往怀里拉,白衣男男也想把刀抢到手,无奈之前脚被龙哥砍伤,自己又处于半蹲位状态,这一刀被龙哥自己的大力带着白衣男的体重生生的扎进了龙哥的肥肚上!

龙哥好生后悔,不该买这么好,这么快的刀,让自己开肠破肚了!他不甘心,他不能栽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话人手上,他必须将对方制服,他目怒凶光,他转身返回车去!

白衣男从龙哥的眼神看到了杀气,(他不知道在二人抢刀的过程中,龙哥已负伤!)他感到不制止龙哥,自己命危厄!为了活命,他再次挥刀砍向龙哥!

一代响当当的风流人物,龙哥就这样命丧九泉!一命呜呼!

事情的大概经过就是这样。历史告诉我们,别过份的欺负老实人!兔子逼急了也咬人!

至于是不是防卫过当,还是周保民大律师所讲的故意杀人?希望大家评评理!


按照周律师的理解,不管情况多么紧急多么糟糕,我们必须保持绝对清醒绝对冷静,尽可能不反击,当然也不是不可以反击,只是必须找准合适的时机,犯罪分子举起刀的时候千万不要反击,因为屠杀还没有正式开始,也许只是吓唬吓唬你,反击就是防卫过当,屠刀已经进肉不能反击,因为屠杀已经结束,反击就是防卫过当,拔刀以后更不能反击,因为人家都走了,你再弄当然防卫过当,最佳时机是对方屠刀砍到半空中,然后你身体向后一仰,飞起一脚踢向对方持刀的手腕,把刀向上踢飞,并保证刀下落时刀尖向下,正好落在犯罪分子头上百会穴,犯罪分子当场一命呜呼,你成功反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当然,颁发见义勇为奖是不太可能了,因为你又不是举报贩毒。这个过程中你一定要掌握好几个要点,后仰起脚的时候眼睛千万不要看着对方,否则涉嫌明知踢飞的刀会杀死对方而放任其继续发生,你将涉嫌防卫过当,踢起来这一脚用力要正好,太高了对方准备时间过于充分,后退一下再砍到的又算是防卫过当,因为人家已经主动撤退了,太低了刀头倒转不了,变成了你直接用刀口踢向对方,照样涉嫌防卫过当。

从明天早上开始,请全国网民每天习练八个小时腿功,万一遇上犯罪分子,才能沉稳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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