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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屋买卖合同5篇

合同是为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以保证合同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一份出色的合同能够为各方提供明确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维护各方的商业机密和创新成果,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农房屋买卖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农房屋买卖合同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电话: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合同法》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单元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白庄居委会赵鱼池村,其中三楼东侧一单元有门窗,房屋为单元房(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108 平方米。

第二条 出售价格: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 关于房屋拆迁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的拆迁手续,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 关于房屋再次买卖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房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3.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

乙方 (签字) :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订

农房屋买卖合同篇2

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的房屋以人民币 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设计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所在第七层。房屋出售只含现有公共设施,今后所产生各项开户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屋面使用情况

七楼屋面属公共设施,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在不影响屋面质量的情况下允许进行隔热处理,如在进行隔热处理时造成屋面质量受损,则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另外如用户要安装加压水桶,应安装在罩厅屋楼面上。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如果一年内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农房屋买卖合同篇3

卖方(甲方):身份证:

买房(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平顶山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机西小区6号楼四楼32号两室一厅的房子卖给乙方,房屋面积为78平方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万元整,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拖欠费等。

第四条:如以后发生房产纠纷或者甲方收回房屋、或乙方要求退还房屋,甲方或乙方应向对方加倍退还购房款。

第五条:在需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手续,但在出售房屋和签订协议后,其房屋之后的所有房屋费用由乙方承担。

(包括在房屋办理正式房产证时,所需的补偿金和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甲方将所有有关本套房屋的购房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间人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中间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农房屋买卖合同篇4

一、合同签约提示

1、本合同为《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您需要签署一式三份,交易双方及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并请您在合同骑缝处签字确认。

2、请您确认,在签署合同前,您已仔细阅读过合同条款并予以理解和接受,同时我公司经办人员已向您告知与交易房屋及合同签署有关的信息。

3、交易双方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请核查一式三(多)份合同的内容(包括手工填写的部分)应完全一致。

4、在您签署的合同中,除需手工填写的地方以外,其他部分均不得随意进行手写补充和修改,否则将会影响合同或条款的有效性;如您确实需要对合同中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的,请您及其他签署方在补充或修改处签字或盖章后,方为生效。

5、在填写相关合同文本时,【 】中以划√方式选定,空格处需依据实际情况手工填写,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处打x,以示删除。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见补充协议)

7、资金监管区域,交易结算资金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也应当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二、交易风险提示

对出售方风险提示:

1、请您如实告知出售房屋的权属状况、房屋属性,若未如实告知会产生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的风险。

2、买受方如为代理人签署合同的,请您在核实并收取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后签署合同。

3、因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能导致收取房款迟延甚至存在不能收取房款等风险,请您在签署合同时明确约定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4、除贷款金额外,剩余房款在产权转移登记后再支付的,对于出售方存在较大风险,建议您选择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进行交易,资金自行划转的风险将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同时慎重同意产权转移登记后分期付款的条款。

5、央产房、央产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需提前确认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以免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对买受方风险提示:

1、在北京市存在限购政策情况下,如买方不具有购房资质,不仅无法实现合法拥有所购房产的目的,且还需承担由此给出售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签署前,请您详细了解房屋的权属情况并要求出售方提供相关证明;如果出售方的房产性质是央产房、央产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在签约前需要出售方提供确认该房产符合上市条件的证明资料;

3、出售方为代理人的,请您核实代理人身份证明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出售房屋为共同财产的,查看并留存共有权人同意出售声明复印件;

5、房屋存在抵押的,请与出售方约定解压时间、方式、金额、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及违约责任;

6、为保障资金安全,建议您选择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进行交易,资金自行划转的风险将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7、在房产未产权转移登记前直接向出售方支付全款或者大部分房款,可能存在付款后因为其他原因房产无法产权转移登记的情形造成损失,因此建议选择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8、买受人在网签前,须确定买受人、付款方式、贷款金额等合同交易信息,网签后如需变更,需要撤销网签合同,并再重新办理购房资质核验及网签手续;撤销网签手续后至重新办理网签期间存在交易时间延长和发生交易风险的可能。

交易双方认可上述告知事项、认可我公司已向其告知了买卖交易风险的前提下,签署了本合同,并认可签署的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如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您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4008906066)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销售版)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甲方所出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号/室(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层,其中地上___层,地下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二) 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其他_______】。

(三) 该房屋【否】【是】带车位出售,车位坐落: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

(四) 该房屋【否】【是】为甲方家庭少有住房;甲方购房时间【否】【是】满五年,满五年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票】【其他】。

第2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 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甲方房屋为共有房屋时,无论是否有共有权证均需提供该房屋共有权人的同意出售声明,若甲方无法提供,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 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其他______】方式获得。该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三) 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 商品房;

2、 已购公有住房【非央产】【央产,甲方需提供《在京核心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

3、 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甲方需提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

4、 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房屋)

5、 其他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该房屋的抵押,甲方应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该房屋除前述条款抵押情形外,另有抵押的,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抵押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自行于_______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办理完毕该抵押的解除手续。

(五)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该房屋未出租】【该房屋已经出租】。

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的,需保证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能够积极配合房屋交易过程中的评估、房屋交验过程,若因此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被撤销,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的方式达销售易

甲方和乙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销售(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备案证明编号: 京经纪(2015)第8300号,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___________,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第四条 销售总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销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定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本合同资金监管指:北京市房屋管理行政机关为保障买卖交易双方资金安全,强制性要求资金监管区域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划转必须通过其设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待产权转移登记完成资金解除监管。

本合同中资金存管指:为确保交易资金安全,买卖交易双方可向银行申请,将交易资金进行冻结,冻结期内交易双方均不得单方使用、支配;待满足解冻条件后资金解冻。

本合同中资金自行划转指:买卖交易双方未采用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自行交接购房款并签署《自行划转声明》(附件九)的行为。

(二) 乙方采取【全款】【贷款】方式支付该房屋销售总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

1、选择全款支付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所有销售总价款。

第1次,于【甲方解抵押当天】【房源核验通过当天】【网签后______日内】【___年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第2次,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天】【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第三次,于【户口迁出当日】【交付房屋当日】【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2、乙方选择【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办贷款的,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其他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与拟贷款金额外的所有销售总价款。

第1次,于【甲方解抵押当天】【房源核验通过当天】【网签后______日内】【商贷面签】【公积金初审】【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第2次,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天】【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第三次,于【户口迁出当日】【交付房屋当日】【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第五条 贷款的其他约定

(一) 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获得贷款机构批准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最迟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当天支付给甲方。

2、 乙方继续申请贷款,但再次申请贷款获得批贷函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后80日。

3、 本合同终止,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款,乙方按销售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在交易进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如因国家法律或政策调整导致贷款机构未对乙方批准贷款,且乙方无法支付该房屋销售总价款的,本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累计已付购房款,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该房屋买卖交易的承诺

(一) 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设备、装修情况。甲方保证本人、共有权人同意出售上述房屋,且保证代理人已获得其合法授权出售上述房屋。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涉及本房屋交易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除合同及本次交易附件载明的房屋权属状况外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在合同签订前及签订后对该房屋通过抵押、诉讼、查封等方式进行任何妨碍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因上述任何一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不能履行,甲方应退还累计已收全部房款,并向乙方承担房屋销售总价20%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二) 甲方同意在交付房屋时将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附件十所列物品及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应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物业交验止,该房屋保持原状,违反本承诺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承担违约责任。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其它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或物品清单(附件十)。

(三)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共有人承诺积极履行该房屋交易过程中的网签、贷款、交税、产权转移登记、抵押、放款、房屋交付等环节的义务并按要求提供材料,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承诺,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一) 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在交付日之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及其他:_________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无偿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三) 房屋交付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税、费相关规定

(一)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全部】【乙方承担全部】【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应缴税费】,因约定承担一方不按约定缴纳全部税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解除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该房屋销售总价20%的违约金。

(二) 如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家庭少有住房,须在交税时保持家庭少有住房状态;如违反上述约定,造成增加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需缴纳新的税费的,约定由【甲方】【乙方】【其他__________】缴纳;未约定由谁缴纳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第九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 甲乙双方最晚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合同履行期间,因产生需要延长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间的情况,甲、乙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二)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12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

2、如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房屋权属转移义务,且自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止,甲方按乙方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向乙方支付。

(三) 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未能完成房屋产权转移且乙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2、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另行书面约定产权转移登记日期,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止,按全部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向甲方支付。

(四) 甲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全部户口迁出手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如期或无法将与该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全部户口迁出义务。

第十条 违约条款

(一)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交付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后的,甲方逾期10日之内交付,自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应按该房屋销售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应于实际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超过10日,甲方应继续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并按该房屋销售总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支付。

2、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交付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前的',甲方逾期10日之内交付,自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应按该房屋销售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应于实际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逾期超过1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的约定。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应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按该房屋销售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在10日之内,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三) 甲方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退房解除合同,乙方选择退房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

(四) 乙方因个人原因导致贷款机构未对乙方批准贷款,在如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选择单方解除的,适用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1、乙方选择自行筹集剩余房款的,若超过约定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未能筹齐并支付给甲方;

2、乙方选择继续贷款超过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未获得批准贷款的。

(五)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任意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经守约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履行该义务,如合同可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须继续履行,违约方须按该房屋销售总价的1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构成本合同解除情形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解除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条款

(一)如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当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自动解除。乙方应按销售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的责任。甲方于合同解除之日退还抵扣违约金后剩余的乙方已付款;如已付款不足以抵扣,乙方应于解除之日支付不足部分。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解除合同后,乙方另须配合甲方办理注销网上签约等手续,如未办理甲方可单独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如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当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自动解除。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经收取的乙方的全部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按照房屋销售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将乙方已经支付款项返还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另解除合同后须配合乙方办理注销网签手续等,如未办理乙方可单独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了买卖交易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如战争、罢工、征用、台风、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至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交付房屋】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正文共8页,一式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一份。

农房屋买卖合同篇5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额

(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额

(三)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甲方(签名盖章):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