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6月,西征红军进入宁夏回民聚居区,解放了豫旺县(今宁夏同心县)全境,首先成立了苏维埃豫旺县人民政府,并普遍建立了区、乡政权。8月,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筹备委员会成立。
经过2个多月筹备,1936年10月20日至22日,“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在同心清真大寺召开,出席代表通过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各项议案,选举产生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领导人。大会还正式启用阿文、汉文两种文字的木制政府印章。
当时的中央机关报《红色中华》报道了这一盛况:“十月二十日,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代表大会,在一个庞大的清真寺里开幕了,四个区代表一百余人,各界送匾十余幅……到二十二日,回民政府成立。”
《红色中华》还称赞这是“回民政府的第一次”,是“回民解放的先声”。
1936年九月,在红军协助下,成立了宁夏西吉县境内的第一个红色政权单家集回民自治政府,1936年10月20日,陕甘宁豫海县回族自治政府隆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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