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森打罗德曼为啥不还手?请选择—塔克,威少,哈登,艾弗森,罗德曼谁最时尚

本文目录

  1. 格林和罗德曼谁更厉害
  2. 请选择—塔克,威少,哈登,艾弗森,罗德曼谁最时尚
  3. 艾弗森左臂纹身是什么

一、格林和罗德曼谁更厉害

首先抛开所在球队,进攻端和防守端,都对位的话!大虫在防守端可以碾压,体毛犯规除外,在进攻端大虫也不吃亏,大虫大学时期场均也是25分的存在,86年进入bna在底特律也是有得分能力的,其后以二年级生打出场均11.几分,8个篮板的数据,足见其对篮球这项运动的理解,只是91年过后,专心于防守和篮板,并在其后创下连续七年篮板王的神话,在哪个年代真比得分难太多了,跑偏了!话说格林,在身体对抗能力上进攻和防守都在劣势,空位格林要射程远些!近篮区域,大虫的体重虽轻,但绝不吃亏!!如果算上小动作,格林就太不明智了,哈哈!

如果考虑上球队因素,同位置上的对抗和错位防守,罗德曼要占优势,错位进攻,格林的射程和身高的优势显现出来了!

换到大家都感兴趣的同期的问题上,我觉得就需要篮球智商来说事了,换句话说格林和大虫交换时代,大虫会比格林做的更出色!

二、请选择—塔克,威少,哈登,艾弗森,罗德曼谁最时尚

1、艾弗森的风格是嘻哈的风格,他把脏辫、大金链子和大裤腿子带进了NBA,在他之前,这些东西固然有人穿,但并非潮流,而艾弗森,以他单挑晃过乔丹后仰命中的一举成名,以他独一无二的时代影响力,让这类风格蔓延到整个NBA球迷群体。

2、从他开始,NBA球员着衣风格变得自由古怪,充满个性。

3、固然艾弗森的时尚并非他独有,但是这开天辟地的壮举却无人可以超越,他只是穿了一些自己习惯的、最喜欢的衣服,然后就影响了全世界。

4、从他开始,一切在背后的球员的喜好,都可以拿到台面上来。

5、在艾弗森这里,大金链子是必备之物,宽松的T恤、喇叭裤腿,都是常有的东西,春秋两季再加上一件瞅上去坚硬无比的纹路花纹稀奇古怪的夹克,就好像战士的盔甲那样自然。

6、有时候甚至连西装、球衣都是大号的。

7、再搭上一副一年四季都漆黑的墨镜了事~~

8、但无论谁看到他,打内心的都会羡慕这个人,因为他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而不是做给人看。

9、不做给人看的罗德曼反而引发了更多的人的注目,但却鲜有人模仿,作为奇装异服的象征,作为彻底的表率,作为在自由的道路上走到极端的人物,我想如果仅论大胆和夸张,罗德曼远胜艾弗森,但无论在什么时代,无论在何种社会环境里,罗德曼的着装永远都只是少数人的选择。

10、最起码在我们已经经历过的时代和历史里面是这样的。

11、都佩服他,但都不敢成为他,这大概可以算罗德曼在着装方面输给艾弗森的理由。

12、不过这样的评价对于罗德曼而言无关紧要,他只是在对自己负责任!

13、至于塔克、哈登和威少,都可以算是一类风格,在新时代有着无数设计师围绕打造出来的新风格,看似自由、看似无拘束,其实全都框限在时代和设计师的脑海里面。

14、说他们的着装风格好看吗?我想是非常好看的,量身打造,各色搭配,什么风格都有,可是你说他们自由吗?我觉得并不一定。

15、就好像是橱窗里面摆好造型的人偶模特,身上套着按比例制成的严丝合缝的布料,不一定舒服,但一定合身好看。

16、看起来,威少等人的着装风格比起艾弗森、罗德曼更加夸张和无厘头,可实际上他们的着装已经被现代的网络和工业化所包围,只不过是做出夸张的样子,让大家产生这样的误会罢了。

17、当然是内心自由,活在别人的眼里便意味着与自由无缘。

18、这东西关乎选择,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同,但在我心里,关乎NBA的着装,只有那个唯一的答案——阿伦·艾弗森。

三、艾弗森左臂纹身是什么

他的左臂上纹有一只牛头犬。这是艾弗森大学的吉祥物。艾弗森1996年以状元身份初入NBA时,文身还被看作是“坏小子”的象征。艾弗森我行我素,近十年过去了,文身在NBA已经习以为常,连科比都开始“耕耘”自己的皮肤了。艾弗森证明了自己并没有错,错的是时代和当时人的眼光。乔丹对他的评价也许最为合适:以他的身材人们认为很多事情他做不到,但是他却用行动证明人们错了,他是个伟大的球员。文身也是艾弗森坚持自我的一个方式。在他身上文身中,最引中国球迷注目的是颈上的“忠”字,这个字也最能体现艾弗森的性格特征。他从小在贫民窟长大,自然结交了一群被上层社会认为是“小混混”的朋友,而这些朋友之间最讲究的自然就是“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在中国的小流氓中,刺字的时候也经常用这个“忠”字。看来艾弗森在选择这个字时,完全明白了它的意思。左臂的“强者生存(nlytheStrongSurvive)”和“FearNoOne(无所畏惧)”也最能体现艾弗森的特点。以1.83米的身高在NBA混迹,艾弗森需要比别人更多的勇气,而在场上,他也总是一副无所畏惧、舍我其谁的姿态。无论在他面前的是谁,艾弗森从不畏惧,即使是面对天皇巨星乔丹,刚出道的艾弗森也敢玩花的,带球将他晃过。而“乔丹没有什么,我从来没有害怕过谁”的话简直是到了狂妄的地步。右臂的刺青也很显眼,三角肌上是“HoldMyOwn(保持自我)”,下面是骷髅头等图案。这句话也是艾弗森的自我写真,他从来不妥协,一贯我行我素,别人爱他也好,恨他也好,艾弗森还是艾弗森。九年的坚持,艾弗森的文身不断增加,而同时NBA有文身的球员越来越多,已经没人会把这个跟“坏小子”联系起来,对艾弗森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艾弗森没有变,他还是跟以前一样,而变的是看待他的眼光和整个时代。孤胆英雄REEBOK没有看错人,2001年签下艾弗森后,后者很快成为旗下头号代言人。在已现颓势的REEBOK阵营里,ANSWER系列成为这段时期不多的亮点。这种情形CONVERSE以前也曾有过。罗德曼系列的一时繁荣掩盖了这个老品牌的危机,却无法扭转它最终被收购的命运。同样,REEBOK靠艾弗森一个人支撑整个品牌,是非常危险的。ANSWER系列被寄予了太多的希望,也很容易给人更大的失望。当千万双眼睛聚集在一点时,一个小小的缺陷会显得很醒目。偏偏ANSWER系列的缺陷又如此致命:一个拥有最坚强意志的NBA球员,其鞋子却有一颗无比脆弱的“心”。DMX,这个在跑鞋上获得巨大成功的科技,却在篮球鞋上将耐用性差的弱点暴露无遗。最要命的是:REEBOK无法找到一个能代替DMX的技术。只能任由它如附骨之蛆般将ANSWER折磨得半死不活。甚至,连I3整个品牌都受了连累:同样是走街头风格路线,人们更欣赏AND1而并非I3。如今,艾弗森带着他的新鞋REEBOKANSWERIXPUMP来到中国。这双售价高达1399元的鞋子,不但应用了几乎所有REEBOK的顶级科技,也承载了REEBOK的全部希望。能否重现REEBOK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全盛时期,也许……就在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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