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因数是在(六年制的话)四年级的时候学的。公因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中,它们有相同的因数(1除外),这些因数就叫做它们的公因数。就好比两个人或三个人,这些人共同的朋友就叫做公因数。因式在初一学的。因式:两个因式分别为a、b,其中b为非零因式。如果a除以b,得到一个整式c,那么b就是a的因式。当然c也同样是a的因式。互质在(六年制)四年级所学。互质:在整数范围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组数,除了1以外,没有别的公约数,那么这组数互质。要理解互质,必须先理解质数。质数:一个整数,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约束以外,再也没有别的约数,这样的书就是质数。但是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素数。质数有: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等等。因此,有人说,质数是最孤单的数字,它的朋友只有他自己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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