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月是如何被张、曹二人诱骗至千里之外的勐海的呢?

客观的讲,李倩月应该不是被两男子张某、曹某骗到千里之外的勐海的,而是自愿去的:

第一,李倩月缺钱,性格开放。

平时就是所居城市周边游,从未外出更远,从各方面来判断,不算有钱人,温饱罢了。但李倩月性格算是开放的,因为,地铁上认识洪某,没几天,就成了她男朋友了,还同居了。

这个,恐怕是只有大学生,或者刚毕业的大学生,才能干得出来的事情。一个男的,起码得了解一下他是干什么的,家境等综合情况,才在一起吧。

这家伙,一步到位,直接同居了。

第二,李倩月跟洪某是男朋友,张曹是洪某哥们,李本身也知道。

而且,从李的行动上来看,不存在跟洪某吵架出走的情况,吵架出走,摔门而出,就近,不可能还打扮一番,拿着行李,千里迢迢跑到勐海去。

因此,合理的推测,应该是洪某邀请他去的,而且,让她先走,自己随后就到,去旅游几天散心玩。

而且,洪某已经有了杀心,并让张曹两人和他一起动手。

第三,洪某、张某、曹某应该是从事达到死刑的不法勾当。

这个不法勾当被李倩月发现了,这傻姑娘,没有第一时间寻求保护,而是继续跟三只恶魔待在一起。

这必然导致,三人坚定决心,要杀了李倩月了。

这也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现了别人的不法勾当,要及时逃离,然后果断向警方寻求帮助,不要心中侥幸。因为,你放过了坏人,坏人不会放过你的。

最后,真心希望,我们的女大学生,不要这么单纯幼稚,年年好几例类似案例,让人心痛的同时,哭笑叹息。希望三个恶人,早点儿伏法赴死。


现在案件在侦破中,具体作案动机还没有公告,但实事李某已遇害,从警察初步询问,洪某承认因两人经常吵架所致,所以初步推断,是一桩情杀。洪某因李某感情产生破裂,由爱生恨,买凶杀人,张、曹两人被洪某高薪收买,利用洪某的提供的信息,诱骗洪某在干里之外勐海县荒效杀之。本案的关键点,杀人动机是否成立,受害人洪某成了导火索,具悉:两人相识为网恋,对洪某的底细一概不知,属于一见钟情的一种,没有什么感情可谈,现在的年青人都会犯这样的错误,遇人不淑,当两人真正在一起后,李某幻想破灭,觉得自己高估于洪某,于是争执不断,从而出现了感情危机,或者受害人李某曾多次提出分手无果,洪某大男子主义思想驱使下,埋下杀女朋友的念头,伺机寻找机会,恰遇张、曹两人缺钱,正投下怀,犯罪事实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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