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踪女生云南被害案,三凶手有预谋的杀人,可以全部死刑吗?

南京失踪女生云南被害案的三个凶手洪某、张某光、曹某青会不会全部被判处死刑,这是有可能的。

不过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也可能免于一死,但是这三个人中肯定有人被判处死刑。

先来看一下《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不判处死刑的,一般都是认罪态度好,有立功表现,获得了受害人谅解等等情况。而情节较轻的,一般都是那些被杀的人有严重过错。比如一个男人经常家暴老婆,老婆受不了趁他熟睡杀死了他等等。

显然南京女生被杀害的三个凶手都不符合以上情况,而且此案影响恶劣,民愤极大,他们三人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是极大的。

有人说洪某没有直接参与杀害李倩月,他不会被判处死刑。其实这是对法律的不了解。

洪某在本案中属于教唆犯,是他唆使另外两个人去杀害李倩月的,他是共同主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教唆犯的量刑往往是最重的。

直接参与杀害李倩月的张某光、曹某青是不是都要被判处死刑呢。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也就是他们在杀害李倩月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怎样的。

如果杀害李倩月的只是其中的某个人,另外一个人只是协助或仅仅是言语恐吓,充当一下望风,掩理尸体等工作,或者只是旁观,没有动手。那另外一个人会被认定是从犯,免于一死的。

所以李倩月被害一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可能有两种:(一)三个人全被判处死刑;(二)洪某和另外一个主犯被判处死刑,另外一个人判处死刑以外的其他处罚。

(图片来源于网络)


洪某作为主谋是有可能会被判死刑的,另外两个人可能要根据作案细节来进行划分,两个人肯定有,一个是致使李倩月直接死亡的,那么这个人肯定是死刑,另外一个人可能会轻判一点,但至少也是十年以上。但无论什么事都不可能这么绝对,如果洪某背后的人(他爸爸),从中周转的话,在作案细节上如果动了手脚,先把洪某判为死缓,然后慢慢周转,说不定判个几年就可以出来了。

如果洪某的神秘工作被查出来是贩*,那么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再加上这次案件,绝对是死刑跑不了。如果它的神秘工作是正规的,然后又被查出牵扯有别的案件,也有可能会被判死刑,但如果只有这一个案件,总感觉会有人在背后用力,总感觉不会判死刑。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希望法院能将这种人渣判处死刑,免得以后别的女孩也被其伤害。

如果洪某不能得到重判,我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是他的爸爸在搞鬼。这也正是李倩月父亲所担心的,因为他知道对方的势力地位有多大,所以才会对记着说:我就是一个平头老百姓,但我一直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也希望这一次对于我女儿的案件,能够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如果法院连李倩月父亲这么普通的要求都满足不了的话,那么其中的原因相信大家都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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